事件概述
谷歌方面认为谷姐网的标识与其商标高度近似、可能导致普通用户混淆,并借此提高了点击率,因此通过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使用。
双方说法
谷姐网创始人“小炫”当时向媒体回应称商标并未侵权。法律界人士则提出,GOOJJE 与 GOOGLE 十分类似、容易造成误解,只要网站并非完全公益性质,就可能构成侵权;是否诉讼由被侵权方自行决定。
后续
谷姐网随后更换了域名,但网站内容未做大的调整。谷歌最终选择了发律师函而非提起诉讼。
为什么值得记住
这是中文互联网早期最典型的一次商标边界事件:借势可以,但把别人的商标元素放进自己的 Logo,性质就从“调侃”变成了“混淆”。这也是今天做山寨/致敬类设计时最需要避开的红线。